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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卫监:口腔诊所医疗污水直接排放受处罚
  • 发布日期:2020-06-0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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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到投诉密云区十里堡镇的一个口腔诊所若干问题。接诉即办,监督员立即对投诉诊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经过监督员查看发现该诊所3台牙椅排出医疗污水的管道未连接到该诊所的污水处理设备上,医疗机构污水未经消毒处理就排放;监督员现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要求其负责人到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通过对该口腔诊所负责人进行询问核实,负责人承认3台牙椅排出医疗污水的管道未连接到该诊所的污水处理设备上,医疗机构污水未经消毒处理就排放的违法行为属实。该诊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监督员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由于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疾病扩散的重要途径且严重污染环境,给群众的健康带来危害。

      虽然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但防控不能放松,各医疗机构一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下一步,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还将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无害化处理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自觉、规范、安全处置医疗污水,并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防止疾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