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19年4月对公共场所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制定并实行《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就是指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包括卫生许可新办和延续。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前门天坛社区科监督员在统计2019年处罚信息时发现:审批承诺制实行之后,辖区范围内对无证单位的处罚数量不降反升,以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为由处罚单位及个人12起,罚款共计81000元。主要包括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以及未及时延续卫生许可证导致的无证经营这两种情况。
对于新办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实施审批承诺制之后,只要申请人填写好承诺书并提交相关材料且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当场就能作出许可决定,极大的简化了审批的流程。但是在对一些无证单位进行处罚时,监督员了解到,现在还有许多单位希望借助于所谓的“中介”去办理《卫生许可证》,指望“中介”能够提供便捷通道。监督员再次提醒大家,新办《卫生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新办)》;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证;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5、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7、所申办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相关检测或评价报告;8、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新的审批方式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及时间,对于审批流程和材料有疑问的可以去政府相关窗口和网站查询,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而相信所谓的“中介”,不然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还有一种是由于《卫生许可证》逾期没有进行延续而造成的违法经营行为。对于这种情况,监督员提醒各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个人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申请延续手续。如果逾期未能延续,就需要重新办理,在无证期间的经营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实施审批承诺制之后,延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凭证;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5、所申办公共场所一年内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出具检测或评价报告的机构应为具备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6、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证明》。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个人来说,一定要将卫生管理放在心上,如果连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都不在意,那怎么能让群众相信你们的管理、服务水平呢?
《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推出、实行的本意是为了为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审批流程有一定程度的简化,但后续的监督工作将会更加的严格,因此大家更不能轻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对于新审批制度,大家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就是:新制度要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被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监督员温馨的提醒那些正在经营或者是准备经营公共场所的单位及个人:经营者应该多了解许可审批以及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少走弯路、错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