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政处(社会办医服务管理处)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议。负责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从业人员的准入工作。组织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本市国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