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处(公共卫生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市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拟订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拟订精神卫生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慢性病和精神类疾病的监测、报告和预防性干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