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医疗卫生单位建设标准,编制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年度计划、重点建设项目,并指导实施。推进京津冀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承担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