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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申报2009年医疗卫生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3-1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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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医疗卫生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在北京地区的普及推广,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08〕2号)和2009年计划,结合我市技术推广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北京市医疗卫生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为医疗卫生领域的科技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或诊疗技术规范等,符合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农村二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发展,有利于解决当前农村基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问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拟推广技术应是先进、成熟、安全、实用有效、操作简单、费用低廉、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医疗卫生技术。  
      (三)拟推广项目配套的设备、产品必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批准正式生产并允许在临床进行应用。  

      二、技术推广方式  
      此次技术推广将以项目负责制的方式进行。推广形式包括:讲座或培训班、专项进修培训、“一对一”现场指导和对口支援、查房带教等。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09年4月6日  

      四、申报数量  
      每单位最多申报2项  

      五、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与推广项目有关的专家验收(结题)意见、鉴定证书、获奖或专利证明、设备或产品的各种批准文件及证明等一式一份。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将申报材料报至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市卫生局科教处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基层单位的需求调查,遴选优秀的适宜项目,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及推广工作。  
      地址(邮编):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1216(100053)  
      联系人及电话:宋玫  83970723  
      邮箱地址:bjwsj1216@sina.com  

    附件:北京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