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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在职医疗卫生人员鼠疫防治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9-0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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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和中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在职医疗卫生人员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09]5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在职医疗卫生人员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为检验培训效果,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9月6日前完成考试考核,各单位可根据辖区或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考试时间。
      二、考试对象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科、内科、儿科等有关临床科室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北京地区各级卫生监督所及CDC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内容
      以《鼠疫防治知识培训教材》为依据,主要针对鼠疫的流行病学调查方法、诊治方法、疫情报告流程以及个人防护知识等进行考核。试卷分为A卷和B卷,A卷适用于医疗人员,主要包括全市二、三级医院门急诊、内科、感染科以及儿科等有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B卷适用于卫生及管理人员,包括各级CDC、卫生监督所以及各医院院内感染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
      四、考试组织形式
      按照统筹安排、逐级负责、辖区管理的原则开展考试工作。我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和各级CDC、卫生监督所自行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的考试工作;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单位有关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结束后,答案将在北京卫生信息网公布,各考试组织单位要负责本单位或辖区的试卷审阅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好单位或辖区内有关人员的考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各区县卫生局和有关单位请登录北京卫生信息网“科技与教育”栏目下载考试试卷电子版,自行印刷并组织考试。  
      (三)各区县卫生局要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考试工作进行督查,要对一线医疗卫生人员鼠疫防治知识、症状识别、疫情报告程序等内容的掌握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增强其准确识别鼠疫疑似病例的能力。
      (四)请各区县卫生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培训和考试情况总结,于9月16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报至市卫生局科教处。
      联  系  人:张兴      唐力明      
      联系电话及传真:83560339  83970721
      Email:kejiaochu@foxmail.com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