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是我国政府掌握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卫生服务利用、医疗保健费用及负担等信息的重要途径,已成为我国卫生资源规划和卫生服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始于1993年,每五年开展一次,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将于2013年9月进行。本次调查正处于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启动到深入开展的重要时期,调查结果对评估各地医改措施落实情况、实地了解居民疾病分布状况、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及医疗保障现状、集中反映百姓关心的就医问题,广泛听取百姓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在保持与以往调查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及重点任务,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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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目标
通过抽样调查系统地了解和分析北京市及各区县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需求和利用、医疗保健费用与经济负担、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等信息,客观反映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程度,作为评价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效果、制定卫生改革政策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
(二)具体目标
1.调查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分析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2.调查城乡居民患病与治疗情况,测量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利用水平,分析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利用的变化趋势及影响因素;3.调查城乡居民就医费用,测量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的水平及变化趋势,分析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的经济负担;4.调查城乡不同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水平,分析不同医疗保障制度对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产生的影响,对减轻居民医疗经济负担的作用;5.调查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利用,分析重点人群对卫生服务的特殊需求以及在利用卫生服务过程中的障碍;6.调查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利用过程的反应性和满意度,评价医改对改善居民满意度影响;7.调查医务人员的工作状况与感受,测量医务人员的工作投入、工作压力、工作满意度等,评价医改对医务人员产生的影响。8、对三年医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缓解情况进行评价。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家庭健康询问入户调查、医务人员问卷调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查及专题调查,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城乡居民人口与社会经济学特征; (二)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居民两周病伤情况、慢性病患病情况等; (三)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与利用:疾病治疗情况、需求未满足程度及原因,居民利用公共卫生服务情况、门诊和住院服务利用的类型和水平,各种类型服务利用支付的费用等;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程度、补偿水平、对卫生服务利用及居民医疗经济负担的影响、居民对医疗保障制度的利用等; (五)居民的满意度: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 (六)5岁以下儿童、15-49岁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在卫生服务方面的特殊需要及满足情况; (七)医务人员工作特征、工作感受、执业环境等。 (八)县、乡、村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基本情况、人员服务提供能力、房屋及主要设备、收支状况、服务提供数量与质量等。
(一)家庭健康询问调查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首先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抽样。在全市7个样本区县(东城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中随机抽取5个乡镇(街道),在3个样本区县(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中随机抽取10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村(居委会),在每个样本村(居委会)中随机抽取60户,调查对象即为所抽中样本住户的实际人口。共抽取居民7800户。(二)机构调查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家庭健康询问调查中选取的各区县样本乡镇(街道)中抽取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进行填报。(三)医务人员问卷调查 医务人员问卷调查由医务人员按调查问卷的内容进行自我填报。调查对象为被抽中的临床医生、护理及防保人员。被调查人员将在家庭健康询问调查的样本区县的医疗卫生机构中抽取,涉及到的机构包括样本区县中的所有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综合医院及样本街道中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填写、收集和质量核查。 此次调查时间为2013年9月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