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5969个,比上年减少207个,其中医院673个,比上年减少1个;床位总数73053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70837张(含卫生院床位4300张),同比增加1654张。卫生人员总数158185人,比上年减少207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5935人,比上年增加425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3.29%;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464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4.9%。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6.31张,医生4.64人,护士3.61人。2001年北京市卫生基本建设投资31696元。全年安排了13项基本建设项目,列入北京市基本建设计划,建筑面积249509平方米,投资2.85亿元。已经竣工和接近竣工的项目6个,包括北京妇婴保健医疗中心、北京血液中心业务楼、首都儿科研究所门诊楼、北京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业务楼、北京儿童医院门诊楼、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新开工的6个项目,包括安贞医院病房手术楼、友谊医院门诊楼、天坛医院手术楼、口腔医院挂号病案楼和朝阳医院、小汤山医院。
全市人口11223462人,出生率5.36‰,死亡率4.98‰,自然增长率0.38‰;人均期望寿命75.85岁。
卫生改革 全面贯彻《北京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参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调研及其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作制定了本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办法。配合民政部门建立本市第一所福利医院。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从大局,严格执行医保规则,至年底全市216万职工进入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机构分类工作在全市推开。为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首先确定448家医疗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成为第一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底,经市卫生局核定93家医院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0家医院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经各区县卫生局核定,共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3811个,营利性医疗机构1174个。
继续执行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2001年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药费增长控制指标从2000年的13%下降到10%,药品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从2000年的56%下降到53%。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本局组织了37家医疗机构的130多位专家教授和物价管理人员,规范了医疗收费项目。并对66种疾病实行单病种费用评估管理,收到成效。规范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血液透析的收费标准。
市和区县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本市200张床位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实行了药品收支结余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市属医疗机构药品收支结余上缴资金,财政合理返还90%,用于医院的建设发展和弥补医疗亏损;上缴的用于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的10%经费,由卫生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使用办法。
全面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上半年以抗生素类药品为重点,组织全市448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药品总量约10亿元。下半年组建市药品招标办公室,对心血管类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同时准备开展骨科钢板、起搏器等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自2000年至2001年招标采购期间,物价部门分3批共降低了300个品种、1272个规格的药品零售价格,降价总金额为2.7亿元。
加强医疗收费透明度。全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门诊和住院费用查询制度,对门诊患者提供药品收费清单,住院病人提供住院医药费收费清单,部分医院实行“一日清单”。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接受患者的监督。5~10月,国家、市、区物价、卫生部门联合对全市613个医疗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发现并查处一批违纪违规的医疗单位。同时会同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并落实《医疗机构明码标价试行规定》的通知。
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按照与城市街道规划相配套的原则,由一、二级医疗机构转建为1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达100%,下设40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了80%的居委会和社区居民。10个郊区县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建立107个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八区各区完成1所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市卫生局制发《关于大型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协作支持的指导意见》。已有32家大型综合医院与1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定点协作关系。首次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以奖代补考核”的管理办法,参照《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考核了全市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考核结果,落实了180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继续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开展社区护士和防保医师培训并首次进行了岗位资格考试,486名社区护士和142名社区防保医师通过考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全市已有3万余名社区医务人员接受了全科医学概念培训,1442人参加了全科医学管理干部和临床教学基地师资培训班,近3000名社区护理人员参加转岗培训,1768人通过理论和技能双重考试取得全科医师岗位资格。
推进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合同制,完善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到年底,有13个区县占卫生系统职工总数51.44%的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局直属9个单位有6300余人实施了聘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逐步向岗位管理转变。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动态包干,内部结构工资制。部分直属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试行技术贡献薪金制或通过科学的业绩评估对首席专家、技术骨干实行奖励制度。
预防保健 继续加强霍乱、流行性出血热、流感、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建立健全肠道门诊,加强对0139、0157等外环境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提高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抽检力度,加强突发疫情处理队伍的建设;开展中老年健康状况调查,开展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健康大课堂活动;加大预防艾滋病的社会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食品卫生抽检频次比上年增长35%,特别加大了对突发疫情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市主要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市政府确定的340/10万以下指标。
妇幼卫生 200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1.71/10万,婴儿死亡率6.01‰,新生儿死亡率4.05‰。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行为,对全市从事婚前保健服务、节育技术、助产技术等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实行资质认证,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1.47/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孕产妇、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都保持在90%以上。对每一例出生的儿童实行健康监测,建立了对0~6岁儿童可治疗的疾病或缺陷的预防干预制度。
医政管理 结合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的颁证,把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关。由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财政局组成的“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评价委员会”从单病种入手,依据《北京市临床疾病诊疗护理常规》、《北京市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对14个临床专业质量监控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取得成效。全市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缩短为18.19天;病床使用率上升为75.79%;病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4.72%。各级医疗机构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条件,优化就医环境,改进便民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完成门急诊改造的医院进一步开展病房改造和室外绿化。
血液管理 将重心从计划指标献血转向自愿无偿献血。全市新建30个自愿献血采血点。与上年同期相比,街头无偿献血增加4.9倍,占全市公民献血的30%。加强医院用血管理,实行科学用血、“一血多用”,成分血使用率达到71%,自体输血率12%。全市临床用血275889袋,其中全血79470袋,同比减少44498袋,减少了37%。使用成分血196419袋,同比增加49%,成分血使用率提高了20%。全市开展自体输血33698袋,同比增加26616袋,增加了4.8倍。
农村卫生 贯彻落实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十个方面的问题,由市体改办牵头制定本市的实施意见。本局于年底完成了《北京市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7个配套文件。
社区卫生 “新三项建设”五年计划启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地区急救体系建设和老年保健体系建设作为基层卫生建设“新三项任务”列入“十五”计划。市政府将第一年计划完成的“三项任务”列入2001年为群众办的实事中。一是作为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龙头,北京宣武医院建立北京市老年保健及疾病防治中心,北京胸科医院调整为北京市老年医院;宣武广外医院、崇文第一人民医院、东城隆福医院、西城第二医院4个区级医院改建为老年病医院。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西城区月坛、宣武区陶然亭、东城区东华门、崇文区东花市、海淀中关村医院、朝阳区高碑店、丰台区方庄、石景山八角等8所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的改造。三是完成顺义、怀柔、门头沟3个郊区县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急救分中心建设。
法治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好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关”。加大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2001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7起,处罚金额约70万元,比上年增加5倍。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改革,对保留的20项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规范,并在北京市卫生信息网上公开。为迎接入世,进行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市人大有关要求,对6项地方卫生法规、15个政府规章和230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成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5月10日~10月中旬,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6393人次,车辆1926辆次,检查各类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921户,共对各类食品采样3757件,罚款66.6万元,取缔打击非法加工食品的黑窝点570个及43种无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罚没各类食品原料和物品约189吨,销毁食品约185吨,等值320万元。同时开展清理整顿医疗市场的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医疗机构1461个,取缔非法行医人员2007人,没收药品259种和医疗设备81种701件(套),罚款178万元。
卫生科技与医学教育 与市科委共同制定《北京市医学卫生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初步制订《北京市卫生系统科研机构改革方案》。重点学科建设在硬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和学术水平方面有了很大发展;学科整体水平提高,扩大了学术影响和医院的知名度。2001年市科委重点项目中标21项,支持经费1331万元。完成首都医学发展基金第二期评审,中选项目61个,其中重点学科16项,特色专业24项,初级卫生保健21项,支持总金额1653万元。
与市教委共同完成了市属医学院校合并与调整。由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和人事局联合下发了修订后的《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深化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开展了网上继续医学教育和IC卡学分管理试点工作。到2001年举办的国家级项目达到134项,占市级以上项目的14.9%,比1996年增加近10倍,参加继续教育的比率达97.7%,达25学分的比率由1996年的70.3%提高到87.9%。市属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累计达27.6万人次。
爱国卫生 年初下发《国家卫生区标准》和《北京市卫生村考核标准》。城八区相继成立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农村地区卫生村建设以镇为中心,开展各村连片达标活动,全市共有153个村通过验收。为配合本市的奥运战略,7月对“十五”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4月下发《北京市卫生杀虫灭鼠药、械应用管理办法》。10月下发《北京市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全年完成改户厕3.74万座,无害化公厕改厕100座。全年完成改水项目73个,受益村133个,受益人口144704人,建立联村水厂6座。同时对各区县上报的70个改水项目和设计资料进行了审查。12月完成农村水厂管理软件的设计制作。
中医管理 《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全市中医、中西医、民族医院发展到29所,共开放床位5970张,中医技术人员7100人,年门诊量56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了4个百分点。全市有11所中医医院、病房楼和门诊楼得到了改建和扩建。以继承与发展为主题,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继续加强内涵建设,筹建了“北京市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分中心”,开展了对全市34所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医疗质量及综合功能的监测工作。启动了“首都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医疗服务网络携手工程”,全市27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参与,组建完成了43个中医专科(专病)携手网点建设。
基本建设 制定北京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初步完成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01年安排了13项基本建设项目,列入北京市基本建设计划,建筑面积249509平方米,投资2.85亿元,成为市政府投入最多的一年。
精神文明建设 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重点是三级医院进行规范化服务达标的复验。市卫生局组织了13个检查组,聘请了5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记者为社会监督员,一道参加达标复验。市卫生局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重点是三级医院进行规范化服务达标复验。经严格评分,51家三级医院中,49家综合得分在85分达标标准以上,复验合格。18个区县一、二级医院抽查结果,综合得分均在90分以上,复验全部合格。同时各单位结合达标复验活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以及服务意识。推出了关爱艾滋病病人的佑安医院“爱心家园”和推出“一站式”急诊服务的友谊医院急诊科两个先进典型。
出色完成大运会的卫生防病和医疗急救保障任务 为保证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办成历史上最好的一届大运会,本市医疗卫生部门为大运会提供了可靠的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护服务保障。建立了高效的大运会卫生防病指挥系统和卫生防病保障网络;对运动员的饮食卫生实行了全程卫生安全监控,建立了疫情监测网,对大运村和大运会专用饭店、比赛和训练场馆周围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本市8所医院96名医务人员组成了大运村医疗中心;57所医院的317名医务人员在54个场馆、8个(运动员、裁判员、官员)驻地、1个新闻中心设立了63个急救医疗点;12家医院和北京急救中心作为大运会指定医院。大运会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一起传染病流行。大运村医疗中心共接诊1199人次,急诊转运科出动救护车66车次;各驻地、比赛训练场馆及指定医院共诊治2088人次,转诊75人次,救护车出车1211次;指定医院接受住院病人13人次,其中手术4人次。全市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为保证大运会的圆满成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实现了由分散到集中、由小范围到大规模的发展。第一阶段,从2000年6月开始,北京天坛医院独家对913个品种进行了招标采购。第二阶段从2000年11月开始,北京市13家市属医疗机构对75个品种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第三阶段从2001年4月开始,全市所有448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对《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内所有抗微生物类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前后平均零售价下降10.29~11.49%,总共预计让利患者1.2亿元。在448家医疗机构中,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110家;纳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共80个品种、439个规格;成交品种预计半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参加投标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此次招标是到2001年底为止国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中参加医疗机构最多、采购品种最多、交易量最大的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