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关于同意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函》(京编办事[2012]165号),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化学物质毒性鉴定检测中心、北京市健康教育所、北京市性病防治所)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包括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病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检验、评价,健康人群体检,性病监测防治与咨询,化学物质毒性鉴定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培训。
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宣传中心、人事科、安全保卫科、计划财务科等15个职能部门,以及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性病艾滋病防治所、免疫预防所、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所、环境卫生所等18个业务部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48人,实有人数4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83431.24万元,比上年增加42236.33万元,增长17.5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1155.50万元,比上年增加8660.53万元,增长3.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91.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4.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47579.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3.84%;经营收入175.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109.3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5320.91万元,比上年增加47513.66万元,增长25.30%,其中:基本支出162242.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8.95%;项目支出72927.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51.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180.09万元,比上年增加22413.52万元,增长23.65%。主要原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本年支出比上年大幅度增加。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本年追加项目经费用于购置核酸检测试剂,为提升实验室公共卫生检测能力,购置实验室检测设备并进行设施改造,通过购置网络安全设备和服务器等硬件,搭建大数据应用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7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11.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卫生健康支出82709.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66%;其他支出407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11.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66.96万元,下降76.6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11.7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66.96万元,下降76.66%。主要原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核减培训费预算,同时培训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477.7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477.7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82709.3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719.26万元,增长11.78%。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020年度决算0.3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7.47万元,下降98.19%。主要原因:本年调整年初预算批复,收回机动经费17.79万元,追加退休费0.32万元。
“公立医院”2020年度决算6789.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525.6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迁建支出使用上年结转财政资金,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相应预算支出降幅明显。
“公共卫生”2020年度决算75919.6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1262.39万元,增长38.90%。主要原因: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本年追加项目经费21个,相应预算支出增幅明显。
4、“其他支出”2020年度决算4073.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77万元。其中:
“其他支出”2020年度决算4073.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6.7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及防控能力建设支出使用上年结转财政资金,采购结余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738.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1.1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83.90万元减少22.7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7万元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核减公务接待费5.07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1.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8.83万元减少1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61.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8.83万元减少17.65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年核减公务用车运维费,同时支出降幅明显。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2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9.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7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18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3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66.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8.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4.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1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1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9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51台,3629.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8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