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2020年直属单位决算专栏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 发布日期:2021-09-1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卫生计生委调整所属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16】94号批准,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我中心于2000年成立,并开始履行单位职能。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主要职责定位为开展预防医学领域内的专业技术研究和服务。包括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职业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处理、职业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干预、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北京地区重大疾病监测、评价与预防控制研究、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病原学、病因学及危险因素等有害有毒因素研究;预防性和职业性健康监护、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等工作;开展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应用基础和应用性研究,指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我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责包括:

    1、疾病的预防控制、预测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性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有毒物质的检验、实验室质量控制、公共卫生健康、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设项目评价和干预;

    3、相关的检测检验,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防病信息及其网络建设和管理;

    4、职业卫生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区县疾控中心及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与人员培训;

    5、职业病、职业健康人群的疾病控制与监护、职业病诊断、职业医学、职业流行病学的研究;

    6、积极创建预防医学研究与开发技术平台,继续开展全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卫生业务指导工作,解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全市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资料及动态变化数据,掌握全市职业卫生工作动态;

    7、继续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网络系统建设。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与服务质量为重点,逐步实现对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人员的统一化管理。提高职业危害现场检测能力和水平,提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水平。开发新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平台,加强职业性听力损伤实验室以及构架振动作业及视屏作业检查实验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70人,实有人数24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753.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2.25万元,下降1.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39.78万元,比上年增加212.71万元,增长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90.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3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2181.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9.07%;经营收入30.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7.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983.42万元,比上年减少962.18万元,下降8.79%,其中:基本支出8505.8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20%;项目支出1447.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30.0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3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81.73万元,比上年减少1442.00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科学技术支出8604.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4.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90万元,下降90.2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4.3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9.90万元,下降90.24%。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减少培训任务。

    2、“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8604.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3.18万元,增长4.58%。其中:

    “应用研究”2020年度决算8604.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3.18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结转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706.8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965.3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2.3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50万元减少5.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00万元减少4.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接待费的审批,无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2.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50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2.3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3.50万元减少1.1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审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6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71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7台,263.6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