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一、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同步中医骨科医院和北京普祥中医肿瘤医院各首次配置MRI一台。
二、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更新配置DSA两台。
三、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更新配置SPECT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