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申报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公示如下:
一、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一)同意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红星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各新增配置CT一台。
(二)同意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北京女医师协会仁圣医院和北京精诚博爱康复医院各首次配置CT一台。
(三)同意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和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各更新配置CT一台。
(四)同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临时证CT报废、新增配置CT一台。
二、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一)同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航天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北京老年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各新增配置MRI一台。
(二)同意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北京万柳美中宜和妇儿医院、北京军颐中医医院和北京南郊肿瘤医院各首次配置MRI一台。
(三)同意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和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各更新配置MRI一台。
三、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一)同意北京华信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各新增配置DSA一台。
(二)同意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和北京南郊肿瘤医院各首次配置DSA一台。
(三)同意北京航天总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各更新配置DSA一台。
(四)同意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北京市昌平区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和北京市健宫医院各临时证DSA报废、新增配置DSA一台。
四、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同意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各更新配置SPECT一台。
五、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一)同意北京市石景山医院首次配置LA一台。
(二)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更新配置LA一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更新配置LA两台。
(三)同意北京华信医院临时证LA报废、新增配置LA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