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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协会
  • 发布日期:2022-09-15
  • 来源:北京市老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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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北京市老龄协会是1996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办公地点为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百富大厦B座14层。单位法人为北京市老龄协会会长王小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10000400569482J。北京市老龄协会下设秘书处、政策法规处、权益保护处、协调督察处、资金监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纪检工作处。

    2.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拟定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57人,实有人数5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064.97万元,比上年增加427.89万元,增长11.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76.90万元,比上年增加40.82万元,增长1.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5.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933.04万元,比上年增加743.26万元,增长23.30%,其中:基本支出2,007.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04%;项目支出1,925.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63.52万元,比上年增加428.84万元,增长11.80%。主要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2名,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继续使用2020年结余结转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2,641.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19%;教育支出0.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0.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88.4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现场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减少预算支出。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0.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44万元,下降88.4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现场培训,以网络培训为主,减少预算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89.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87.45万元,增加559.76%。主要原因:按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的民政管理事务(款)支付参公人员工资。

    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287.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87.4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的民政管理事务(款)支付参公人员工资。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3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641.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21.01万元,下降33.34%。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按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的民政管理事务(款)支付参公人员工资。

    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90.4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中的民政管理事务(款)支付参公人员工资。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641.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30.61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必需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06.0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4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83万元减少3.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8万元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接待规模和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35万元减少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4.35万元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1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7.57万元,增加原因:新增编制内人员,增加新入职员工日常公用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3.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8.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2台,43.3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老龄协会2021年度决算报表.xls

    北京市老龄协会2021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