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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 发布日期:2022-09-15
  • 来源: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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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是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为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增加编制的函》(京编办事[2011]130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复函》(京人社录函〔2011〕96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的函》(京编办函〔2020〕7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0〕22号)等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处级群团单位,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促进家庭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人口发展、健康促进、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内设机构为一室三部,分别为办公室、家庭发展部、社会服务部、组织宣传部。

    主要职能:

    1.1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及市政府的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2依据协会《章程》,制定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规划,开展群众性家庭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协会工作。

    1.3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惠民工程。

    1.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首都市民生命全周期性健康教育知识。

    1.5反映协会会员诉求,开展针对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基层协会工作者的帮扶工作,维护会员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

    1.6指导市、区县、镇乡街道、村居四级协会组织建设工作。

    1.7负责开展北京地区高校计生协会联合会联络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普及首都大学生性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北京流动人口的集聚区建立协会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和对外宣传。

    1.9承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数18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589.37万元,比上年增加605.53万元,增长10.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483.31万元,比上年增加500.13万元,增长8.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82.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79.39万元,比上年增加324.38万元,增长5.45%,其中:基本支出721.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48%;项目支出5,558.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483.39万元,比上年增加526.16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暖心计划综合保险项目保障全市领取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的人员,人员数量每年增加,增长比例在8%-13%之间,暖心计划项目预算相应的每年有所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卫生健康支出6,261.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5%;教育支出2.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261.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17.77万元,增长447.61%。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6,261.1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17.77万元,增长447.61%。主要原因:暖心计划综合保险项目资金规模巨大,接受了严格的预算评审,预算批复延期,5月份正式下达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1年度决算1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02万元,下降36.6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5.5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02万元,下降36.68%。主要原因:两名人员调出本单位,一名人员退休,形成资金结余。

    3、“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5万元,下降60.0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2.0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05万元,下降60.06%。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线下培训活动改为线上进行,造成资金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21.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1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93万元减少0.7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93万元减少0.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1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93万元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中车辆加油费、保险费实际执行中未发生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维修0.1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0.18万元,比上年减少6.90万元,减少原因:两名人员调出本单位,一名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48.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台,18.8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是指单位用于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单位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是指单位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度决算报表.xls

    附件2: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2021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