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依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为公益正处级一类事业单位。
本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能:
1.成为感染性疾病领域科技攻关和医药创新的平台,探索感染性疾病的发病和防控机理,研发感染性疾病诊治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产出高水平重大创新和标志性成果;
2.建立公共研究平台,为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与产品研发提供公共服务,成为北京市新发突发传染病、感染性疾病防治技术中心。完善传染病科研、防控、治疗、检测体系,密切监测和跟踪可能威胁首都城市安全稳定的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其他潜在生物安全威胁,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战略支撑。同时提升对重症患者识别和病情预判能力,减少重症患者死亡率;
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吸引国际一流研发企业在京设立感染性疾病研发机构,提升本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能级。引进和培养感染性疾病相关基础研究和临床转化学科领军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5人,2023年实有人数27人,制定招聘计划18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4,377.9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1,710.71万元增加2,667.21万元,增长155.91%。主要原因为新所成立新增人员导致基本经费增加;及新增新冠生命周期研究等大事要事专项研究经费。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48.7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948.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586.97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586.97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42.24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42.24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377.9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710.71万元增加2,667.21万元,增长155.91%。主要原因为新所成立新增人员导致基本经费增加;及新增新冠生命周期研究等大事要事专项研究经费。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607.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72%,比2022年710.71万元增加896.82万元,增长126.86%。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770.39万元,比2022年1,000万元增加1,770.39万元,增长177.04%。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5.9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53.19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2台(套)、共计2,624.09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