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我院始建于1973年,是北京市政府首批筹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财政差额拨款的医疗机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4年经市编办批准,加挂“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的牌子。
我院以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为首要任务,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协助市卫健委开展市职业卫生检测能力比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估检查工作;开展职业病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老龄健康服务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等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服务,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设30个内设机构,即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信息科、纪检办公室、宣传科、工会、团委、离退休办公室、审计办、科教科、总务科、设备物资科、安全保卫科、基建办、财务科、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药剂科、保密办公室、健康安全环保中心、项目管理部、职防部、放射部、体检部、医疗部、职业健康研究所、中心实验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事业编制320人,实有人数169人;其他人员389人,其中聘用人员196人,离休1人,退休19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31351.0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063.20万元增加9287.89万元,增长42.10%。主要原因是利用自有资金安排年度预算。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190.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90.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9660.32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19610.32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5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500.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50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31351.0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2063.20万元增加9287.89万元,增长42.10%。主要原因是由于随着业务工作的不断发展,业务成本随之增大。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3999.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4.65%,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179.15万元增加1820.13万元,增长14.94%。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7351.8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9884.05万元增加7467.77万元,增长75.55%。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占本单位预算项目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7351.8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共有车辆11台,共计494.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共计1584.8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5台(套)、共计5273.11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