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6275U。
主要职责:开展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研究、支持临床科研任务,培养医学科技人才,实现理论突破、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应用。研究内容包括对分子生物学与生化研究、病理生理研究、实验病理研究、微循环研究、实验动物、电镜、基因诊断、病毒研究、药理学研究、内科学研究、核医学研究、外科学研究、临床药理学研究、中西医结合研究、艺术医学研究、肝病研究。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月,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下设创新研究部、实验平台部、临床研究部等部室。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20人,实有人数40人;其他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4,153.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579.56万元减少426.42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降低;结转结余金额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950.7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0.7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202.37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53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672.37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4,153.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579.56万元减少426.42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降低;结转结余金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156.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1.92%,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3,332.56万元减少1,176.42万元,下降35.30%。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997.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47.00万元增加750.00万元,增长60.1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97.00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共有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套)、共计2,883.61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