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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目标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0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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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22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目标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 3月7日

    (联系人:杜金颖;联系电话:83979678)


    2022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目标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目标方案。

    一、工作总目标

    1.推动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年度各项任务和指标;

    2.开展职业健康指标监测、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康复管理、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管理机制;

    3.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用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分析放射性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最大限度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

    4.开展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析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5.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创建健康企业宣传,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能力水平,扩大职业病防治社会知晓率;

     6.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和评估,为提升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奠定基础;

    7.开展职业健康监测设备需求调研,加强职业健康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8.开展职业病诊断设备需求调研,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

    9.开展职业健康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互联体系建设;

    10.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定监督执法类别,加强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

    二、绩效目标、责任部门、经费测算、完成时限

    (一)职业健康指标监测、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康复管理、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

    1.绩效目标

    (1)监测区域覆盖率达到100%,抽取职业健康检查个案5%的比例进行现场复核;

    (2)选择门头沟区、房山区和朝阳区作为接尘劳动者集中的区,对接尘劳动者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每区监测人数200~210人;

    (3)开展尘肺病存活患者户籍及常住地调查85%以上;

    (4)网络调查30个行业领域(职业类别)6000名一线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的知晓情况和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精神疾病等患病情况;

    (5)开展监测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

    (6)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上报信息;

    (7)完成1份《重点职业病监测分析报告》。

    2.责任部门

    委托市疾控中心完成。2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上报劳动者体检个案信息,北医三院负责体检个案的质量控制和5%的复核工作;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监督执法。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6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期间开展督促检查。

    (二)医疗放射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用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

    1.绩效目标

    (1)医用辐射和职业性放射疾病监测区域覆盖率达到100%,监测医院总数不少于50家,其中10家三级医院(至少涵盖一家肿瘤医院),25家二级医院和15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一级医院及其他基层医疗机构;

    (2)选取不少于50家非医用放射用人单位的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对放射性危害因素进行抽样监测,包含γ辐照装置、工业探伤、非医用加速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行包检测仪和核仪表等6类;

    (3)分析汇总历年来放射事故及超剂量受照人员的职业和工种分布等信息;

    (4)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机构检测能力比对工作;

    (5)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上报信息;

    (6)完成1份《放射卫生监测分析报告》。

    2.责任部门

    委托市疾控中心完成。北医三院、朝阳医院协助提供个案信息;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监督执法。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8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期间开展督促检查。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1.绩效目标

    (1)重点行业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企业数量为320家;

    (2)抽查30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3)抽取40家企业进行现场验证;

    (4)抽取35家监测企业开展实验室数据审核;

    (5)将320家企业监测信息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平台进行网络报告;

    (6)技术支撑单位负责起草1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

    2.责任部门

    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13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监测任务,监测信息录入系统,起草分区监测报告;委托1家技术支撑单位负责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和现场核查、系统数据复核;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监督执法。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412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20日,期间开展督促检查。

    (四)职业健康培训和创建健康企业宣传

    1.绩效目标

    (1)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2)重点企业接触危害劳动者岗前培训率100%;

    (3)开展放射卫生相关人员培训;

    (4)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宣传;

    (5)完成1份《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分析报告》。

    2.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66万元。

    3.责任部门

    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能够提供网络培训、宣传的机构完成本项目。

    4.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测)等机构能力考核和评估

    1.绩效目标

    (1)选取不少于30家在京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监测)机构开展检测和评价能力考核与评估;

    (2)选取26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质量考核和评估;

    (3)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质量考核以及质量技术评估的机构数分别达到京内机构总数90%以上;

    (4)分别完成1份机构检测能力和质量评估报告。

    2.责任部门

    委托职业病防治院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和评估;委托北医三院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考核和评估;委托朝阳医院负责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考核和评估;委托市疾控中心负责放射卫生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和评估。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9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

    (六)开展职业健康监测设备需求调研,提升监测机构能力

    1.绩效目标

    (1)调研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所监测设备需求,配备相关监测设备;

    (2)满足日常监测需要。

    2.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71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

    (七)开展职业病诊断设备需求调研,提升诊断机构能力

    1.绩效目标

    (1)走访调研两家职业病诊断机构设备需求;

    (2)对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石龙医院、应急总医院配备职业病诊断设备。

    2.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67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

    (八)各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

    1.绩效目标

    (1)评估区覆盖率达到100%;

    (2)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申报信息进行抽查;

    (3)完成1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报告。

    2.责任部门

    委托1家技术服务机构完成。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2月5日。

    (九)完善职业健康信息系统

    1.绩效目标

    (1)对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日常管理需要;

    (2)对接国家有关监测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

    2.责任部门

    委托服务机构完成。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9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5日。

    (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调查和风险评估,实施分类监督执法

    1.绩效目标

    (1)选择部分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确定高、中、低风险;

    (2)为分类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2.责任部门

    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市和区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协助。

    3.经费测算

    预计经费投入120万元。

    4.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0日。

    三、项目运行机制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制订工作方案,通过季度通报、督导和考评等方法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并负责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

    2.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的项目,在市卫生健康委总体方案指导下,由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本辖区工作任务。

    3.通过单一渠道委托、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完成的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委协助完成。

    四、项目成果

    1.通过实施职业病防治目标,统筹做好全市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增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针对性,提高各级监管干部工作能力。积极探索职业病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2.通过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情况和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状况,摸清底数、发现问题、分析趋势,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明确职业卫生工作重点提供依据和支撑。

    3.通过加强考核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增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针对性,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