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妇产医院换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批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LA补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许可证的请示》(京妇医工字〔2021〕55号)收悉。依据《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京卫药械〔2019〕10号)有关要求,结合你院实际,经研究,同意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换领此台首次配置LA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待安装验收完毕后,持原配置批复文件,按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