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核定延庆区医院为三级综合医院的批复
延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延庆区医院开展三级医院核定工作的请示》(延卫文〔2020) 289 号)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审核,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类别和医院妇幼保健院级别审批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57号)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同意延庆区医院核定为三级综合医院。
请你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医疗机构的变更和管理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