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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03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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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网底和哨点作用,现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检分诊、及时启动哨点

      1.强化预检分诊。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有经验的医师或护士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加强预检分诊和筛查,对所有就诊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与行程码识别,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境外返(来)京和中高风险地区来京人员排查,发现疑似症状立即按规定流程处理。

      2.规范就诊人员登记。利用健康宝“到访人信息登记簿”功能,就诊人员刷机构健康码,减少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人工登记,应由工作人员负责,并对登记工具及时消毒,避免交叉感染。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采取分时段就诊、全预约诊疗模式。

      3.启动发热筛查哨点运行。按期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建设,完善标识指引设置,尽快全面投入使用,并不断改进流程、完善设施,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院感防控、培训及监督检查

      4.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开展院感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要求,落实、落细医院院感防控细节管理16条措施和持续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管理工作14条要求。严格执行对医务人员、患者、陪护人员的防控管理,强化对重点科室的管理和监测。

      5.规范诊疗程序。将询问“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8种不典型症状作为诊疗基本程序,加强筛查和报告,做到“四早”。医务人员要在为疫情高风险国家或地区来京就诊人员提供诊疗服务时加强防护,在筛查哨点或独立区域开展诊疗,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流程处理。

      6.强化督导检查。要充分吸取10月份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教训,结合全市院感防控专项检查,排查风险、堵塞漏洞,确保院感防控各项责任落实。要实行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督导检查常态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和应急处置准备

      7.做好物资储备。按照日常工作、应急处置和一定规模疫情防控需求,加强消杀药剂和设备、口罩、防护服、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用时有备、用时足备。

      8.加强疫情防控演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完善本机构应急处置预案,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训练演练,切实提升防控效果。

      9.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护士、防保人员、管理人员及乡村医生等全员无死角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等,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协同做好社区防控

      10.加强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方式,普及防病知识(如疾病症状、咳嗽礼仪、呼吸卫生、手卫生、通风、安全社交距离等),促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社区预防疾病能力。

      11.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治理。完善社区防控和健康治理社会动员参与机制,引导居民增强防疫意识,遵守卫生文明公约,自觉参与社区防疫工作;鼓励和动员居民在基层专业人员指导下,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健康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健康北京建设的良好氛围。

      12.实现家医团队与社区网格有效对接。在街乡政府领导下,建立村(居)委员会与家庭医生团队“一对一”对接机制,推进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网格与社区服务网格、片警网格等网格管控机制有效对接协同。强化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职能,对辖区内的生活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功能单位实施网格化责任制健康管理,大力推进网格内居民签约服务,协同做好社区防控各项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