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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合理用药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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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发挥社区处方点评对持续改进社区处方质量、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社区处方质量、促进基层合理用药为宗旨,利用北京市社区处方三级点评体系,继续发挥全市社区处方统一抽样、统一点评和统一改进平台优势,加强社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探索开展区域处方前置审核工作试点,不断提高社区处方合格率,保障社区患者用药安全。

      二、加强技能培训

      各区要加强合理用药培训,指导医务人员依据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合理开具处方,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要加强区级社区处方点评工作专家组对社区医疗机构的指导,推动提高社区药学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将社区医师处方开具、药师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等相关技能训练作为继续教育重要内容,逐步实现医师药师培训全覆盖。

      三、开展处方前置审核试点

      倡导社区药学技术人员在事后处方点评基础上,推进事前处方审核试点。处方审核重点是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进行有效干预,确保实现社区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

      鼓励有条件的区以辖区或区域医联体为单位,探索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中心,三级医院药师资源下沉社区,创新“互联网+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区级社区处方点评工作专家组及区药学质控中心对社区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的业务指导作用,共同推进社区处方前置审核工作,促进社区合理用药人才队伍成长,保障百姓用药安全合理。

      四、工作要求

      (一)发挥区域主动性

      合理用药是社区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社区处方点评和处方审核试点工作,利用辖区优质资源,保证区域工作有序开展。

      (二)调动药师队伍积极性

      各区要加强社区合理用药管理和绩效考核,细化具体考核内容及措施。各社区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师和药师合理用药工作加强管理,提高不合理处方处置能力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临床合理用药。

      (三)鼓励先试先行创新性

      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创新发展,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三级医疗机构要通过医联体、医共体等建设,指导二级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稳步开展处方审核;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社区人群疾病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