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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6-1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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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做好居民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将《2020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效做好我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心理健康水平,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坚持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发展,逐步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积极倡导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精神障碍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

      2.生命全周期健康服务

      充分发挥心理卫生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居民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将精神障碍的预防关口前移,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居民幸福感。

      3.全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精准服务

      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心理干预、援助服务,及时转介,做好与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化技术作为支撑,探索兼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服务工作方式。

      三、目标任务

      (一)项目总目标

      提高全社会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心理问题的预防及应对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心理健康意识,进行规范的心理健康体检,接受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了解自我心理状态和自我调适的能力。开展适当的心理健康管理与指导,促进常见心理/精神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

      (二)2020年具体目标

      1.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暖翼”)建设,推送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自评、心理减压、健康宣教等服务;

      2.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居民提供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具体服务量见附件1);

      3.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流程,制定心理健康体检服务和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规范,健全市、区两级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模式;

      4.培养一批居民心理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和队伍,举办心理健康宣讲活动,引导居民参与心理健康体检;

      5.探索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单元标准。

      (三)任务内容

      1.人员培训

      参与项目的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接听技巧、健康科普宣传技能、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等,提高心理服务专业能力,为居民提供规范服务。

      2.宣传推广

      各区联合教委、工会、残联、老龄等部门或组织,通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体检机构、村(居)委会、学校等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居民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主动参与。

      3.心理健康体检

      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在现有的“暖翼”平台基础上,完善心理测评、科普知识等服务工具和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式个体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服务。

      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充分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资源、健康体检服务资源及教育服务资源等,组织开展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体检服务。

      4.心理援助

      (1)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利用“暖翼”平台,指导居民结合自身服务需求,自助选择不同形式的心理减压、情绪管理等疏导训练。

      (2)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由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师、治疗师及精神科医师等专业心理服务人员,到市、区两级的心理援助热线坐席值守,为居民提供热线援助服务(心理援助热线名单见附件2)。

      5.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

      研究制定北京市心理健康体检服务及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规范,探索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单元标准,推动服务规范化和流程标准化建设。

      6.项目质控与评价

      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进行项目执行过程的全程监测及效果评价,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项目整体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服务机制,定期开展项目实施的质量控制和督导工作。负责对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负责制定、落实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总体实施及质量的控制、督导,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市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本辖区相关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开展本区的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心理健康知识宣教等。定期开展项目完成情况监测工作,按进度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根据各区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由区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辖区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不同侧重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四)各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在区卫生健康委领导下,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供专业知识培训和公众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动员、组织心理健康体检。

      未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的区,要借助项目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开通热线服务。

      (五)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心理健康体检线上测评平台服务,保证服务平台的安全和正常运转,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适时对平台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心理健康宣教、人员培训、项目推广、项目管理、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监测分析等服务。组织专业人员,结合项目服务成果,起草北京市心理健康体检服务、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心理健康单元等服务规范和标准。

      参与项目的体检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实施项目具体任务,接受项目的管理。

      市、区两级心理援助热线服务机构:为来电人员提供心理调适和疏导服务,为保证接线质量,培养心理援助专业队伍,热线接听人员应积极参与督导与培训。

      五、经费保障

      本项目所需经费,依事权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保障。市级财政保障购买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基本经费。区级财政将项目涉及宣传、心理健康宣教,印刷、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心理援助热线服务等经费,纳入相关机构日常经费统筹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心理健康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要结合实际和人群特点,从不同需求和不同角度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根据任务目标,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并统筹考虑安排相关配套经费。同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

      (三)利用项目,促进发展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利用项目,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推动心理健康服务全面发展。

      附件:1.2020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任务分工

                 2.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名单

           请点击下载:

    1.2020年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与心理援助服务项目任务分工.docx

    2.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