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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3-2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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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律和标准体系,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持续加强卫生健康立法。推动出台《北京市献血条例》,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推进《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提请废止《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两部地方政府规章。组织开展《北京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预案研究,深入怀柔区、平谷区开展调研,剖析本市卫生健康法治体系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建议。

    二是及时做好法规规章文件清理。结合《民法典》实施和《行政处罚法》修订,完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北京市控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北京市实行婚前医学检查规定》等地方政府规章以及69件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和2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卫生标准体系建设。制订18项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市体检中心承担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北京市体检中心征兵体检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武廊医疗卫生协调联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推进,第七批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北京宣武医院精准放射治疗服务标准化试点正式启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将委法制机构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作为委主任办公会必备上会材料,将被市司法局纠错情况纳入委内绩效考核。开展文件合法性审查38件次,按规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提请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4件,均没有出现严重合法性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并及时更新,提高执法透明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及数据传输设备,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依法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进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健全部门法律顾问的遴选机制,将委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扩大到下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从经济合同审查、诉讼逐步扩展到参与复议案件的研究以及分析。全年委法律顾问审查经济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145件,参与案件讨论50余次。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一是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印发《北京市社会面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3类重点区域、9类重点场所、4类重点环节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堵塞漏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集中隔离点等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给予行政措施、行政处罚的力度。成立市级督导组,组织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抽查督导,对95个集中隔离点开展排查。针对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市有关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召开了3次约谈会,先后对13个属地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21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医主体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二是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高标准完成迎接市人大关于《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实施一周年的监督执法检查。着眼将《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落地落实落细,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组织指导医院与属地派出所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全市已有279家医院开展了安检,262家医院安装了一键报警装置,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安全防范机制日趋健全,医院安全秩序持续向好。

    三是修订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细则。结合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系统梳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修订了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裁量规则,规范了行政执法类别,完善了处罚裁量分档、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新修制订的三个法律法规权力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的调整。

    四是深化医疗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医疗机构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推动“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模式在卫生健康行业落地实施。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23项政务服务事项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非京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备案政务服务事项,新增托育机构备案、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婚前保健技术服务校验、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校验、医师资格信息修改、部队医师变更到地方等5个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地实施。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出生医学证明实现在线申办并生成电子证照。

    三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推进行政事项100%实现“线上全城通办”和“一网通办”。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承诺办理时限。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清除隐形壁垒长效机制。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地方立法和重大政策文件出台前预公开制度,就《北京市献血条例》地方性法规及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政策的《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等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7件。结合我委年度重点工作,通过媒体沟通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参加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62场,召开委级新闻发布会4场、媒体沟通会5场,微博“首都健康”发布信息5000余条,微信公众号“健康北京”发布信息近1100篇,抖音短视频平台“健康北京”发布短视频近600个,官方网站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400余条。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监控,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示,督促指导业务部门加强对重点项目执行监管。严格预算调整,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必要性等进行专项审核,降低结转结余率。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加强财政监督。专门设立审计处,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制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机构设置、管理机制、职责分工、结果运用等重要方面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37件,均按期办结;办理被复议案件19件,均被维持。全年办理应诉案件67件,委领导出庭应诉2次;办理司法建议书4件,均获得相关法院认可。系统梳理三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深入分析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四是深化“接诉即办”改革。成立“接诉即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十项工作机制,开展源头治理、主动治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扣“接诉即办”“每月一题”,聚焦医院医疗服务不精准和社区医疗资源不足等突出问题,依托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40项重点民生项目,三级医院分时段预约挂号全部精确到30分钟以内,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老年无健康码就诊通道,65家医院开设夜间门诊,134家医院试点推进医务社会工作,试点推出“缺药即送”便民服务,切实解决卫生健康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六)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八五”普法启动会,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成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宣传服务队,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接各医疗卫生单位和群众需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活动和普法志愿服务行动。推荐一名法治工作者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是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创新以案普法宣传形式,举办“医案说法”法律沙龙,邀请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医务人员、行业协(学)会专业人员等,就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多角度剖析,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案普法品牌。2021年围绕伪造病历、复制病历、执业资质和处理投诉举办完成四期节目录制。继续举办首都卫生健康法律讲堂,围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制作1期“法律讲堂”,围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协助制作1期课件,纳入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学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2021年全系统3部作品获得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一等奖,2部作品获得二等奖,市卫生健康委获得优秀组织奖。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充分运用宣传栏、橱窗、电子屏、院刊院报、“两微一端”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一周年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等宣传活动。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立法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过程中站在全局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重大决策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合法性审查文件报送的及时性要加强;三是通过行政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进部门法治建设,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研究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中涉及卫生健康的重大事项、研究卫生健康立法、规范性文件的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委党委会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方向。2021年以党委会形式,审议了《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等。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学习引领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2021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3次,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专门学习了《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开展了新颁布的《医师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等4次主任办公会前学法,有效发挥了“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将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发《关于做好重大决策报审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在全系统建立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非公医疗机构联系制度、高级知识分子联系制度、党外人士联系制度、代表委员联系制度、媒体联系制度、医药和信息企业联系制度等七大联系制度,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拟定《委党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委党委、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推动抓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公立医院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示范文本等具有卫生健康领域特色的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十条强制化措施》,规范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请示报告工作机制。

    (五)认真开展述法

    将“述法”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结合年终述职进行“述法”并组织评议,以述法促履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六)强化内外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通过撤销案件发回重新作出处理、下发复议意见书等措施,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答复率和沟通率均达到100%。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规标准体系

    紧跟国家立法进程推进传染病防治条例制定,启动健康促进立法、精神卫生条例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做好献血现行规章的废止工作。组织做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宣贯工作,推动新出台标准的行业认可和广泛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完善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动依法公开事项的及时性、规范性。在全系统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大力开展法治机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结合行政复议案件分析结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开展行政复议案件互评,提高行政答复、行政复议的群众满意率。试点开展法治医院建设。

    (四)进一步强化多元综合监管

    加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利用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协调机制和行刑衔接制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深入开展“健康体检乱象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专项督查”。

    (五)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分级分类原则,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违信惩戒措施。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掌上办”。完善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健全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六)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

    健全每月调度、定期研究、分类施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奖惩制度,着力提升“三率”。

    (七)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组织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继续举办“首都卫生健康法律讲堂”并纳入系统继续教育平台;录制“医案说法”法律沙龙,在全系统组织学习。推进获奖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展播,扩大卫生健康系统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的传播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