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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3-23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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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工作,切实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完善法治标准体系,推动依法防控疫情

    一是大力加强卫生健康立法。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需要,以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为重点,加强卫生健康法治保障。推动制定实施《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推动出台《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完成传染病防治条例、献血条例立项。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预案研究,为开展相关立法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依法防控。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疫情防控《决定》,先后多次参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政策研究;制作两期关于疫情防控的“医案说法”,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发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出台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出具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30余件。

    三是健全卫生标准体系。制定发布20项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其中10项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标准,《医学检验危急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为京津冀三地地方卫生健康标准,《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规范》填补了我国航空医疗救护服务领域卫生标准空白,也是我市首个外文版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初步建立北京市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框架。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提高法治工作效能

    一是严格权责清单管理,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部门职责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控制吸烟、除四害等11项行政处罚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实行综合执法。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与市民政局、市应急局的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平稳过渡,实现了人员思想不掉队、工作推进不滑坡。

    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并及时更新,提高执法透明度。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及数据传输设备,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可追溯。落实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报集体讨论决定。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继续按照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联合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卫生、公安在打击非法行医中的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实现了两部门间信息同步、摸排同步、现场执法同步、处置同步的首都打击非法行医“四同步”新模式,提升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执法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起草拟以市政府名义或经市政府批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承办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草案,报市政府审核(审查)前,均经本部门政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完成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17件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次,规范性文件报市司法局备案。将本机关印发的762件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先后开展民法典等5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对我委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清理文件共计240件,保留232件,废止8件,并将清理结果印发公布。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区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认真开展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机构、集中隔离点以及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监督检查44.2万户次,累计处罚13132件。市领导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先后对39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医主体负责人和属地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对22家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属地区政府进行了通报。为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发《北京市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7个月的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堵塞常态化疫情防控漏洞。

    二是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开展“信用+综合监管”及“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建立了“监督执法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提升提高智慧监管水平。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非京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备案”等4个审批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社会办医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组织承接国家卫健委下放的42个政务服务事项。完成4个电子证照试点。梳理整改6个隐形管理问题。编制公开14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精简申请材料53份,压缩26%审批时限。

    二是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工作。104项政务服务事项均有办事系统支撑,“全程网办”占比80%以上。及时全量完成办件数据汇聚工作。建立北京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形成“1个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总平台+N个互联网医疗子平台”有效监管模式,网络监管实现全覆盖。

    三是严格按照办事指南的标准和时限进行审批。97个行政事项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占事项总数93%。90项委托政务大厅窗口受理,占事项总数87%。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线上线下两个办理渠道。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落实立法和重大政策文件预公开制度,对《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2件,定期更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专栏。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北京”及相关媒体及时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官方网站开设“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专栏,设置“政策文件”“疫情通报”“防控知识”“媒体聚焦”“防控工作”五个专题,发布疫情通报信息343条。制作《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总览图》,发布105余个疫情防控指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197场,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5500余条信息。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申请70件、被复议案件11件,按期提交答复材料、证据,积极配合复议机构调查、调解工作。全年办理应诉案件41件,委领导出庭应诉2次。未出现因准备不足导致行政诉讼败诉,以及因行政行为同样错误被复议机关多次纠错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件研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制定印发《2020年北京市卫生健康“接诉即办”工作要点》,从机制建设角度入手,对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领导负责制、协调沟通机制、诉求分析机制等提出工作要求;将接诉即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加强诉求的舆情预判,力争将重点问题和群体性问题解决于早、解决于小;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肿瘤患者等重点人群就医,以及挂号难、住院难、疫情防控政策影响等问题,每天监测和分析数据,撰写《舆情专报》18期、《卫生健康咨询工作专报》222期。12345热线共受理市民有关卫生健康的咨询投诉376497件,是2019年的2.1倍,100%第一时间响应,解决率和满意率保持在90%左右。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七五普法自查,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民法典》讲座,印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6种系列宣传海报在全系统进行张贴宣传,制作4期健康播报进行社会面宣传。开设首都卫生健康法律讲堂,录制4期法律讲堂视频。在全系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31部报送市司法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获得优秀组织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法律知识答题活动”,在“健康北京”和“京华卫生”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64993人次参与答题,有力加强了对《宪法》和2020年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引领和法治导向思维需要进一步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立法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尤其是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亟需加快健全;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的及时性需要加强。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大力推进部门法治建设,为卫生健康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健全完善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发《关于做好重大决策报审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坚持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在全系统建立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非公医疗机构联系制度、高级知识分子联系制度、党外人士联系制度、代表委员联系制度、媒体联系制度、医药和信息企业联系制度等七大联系制度,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三)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重要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学习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委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机关公务员学习法律时间达到10小时以上;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法律知识占业务培训比例达到10%以上。

    (四)推进行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在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北京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委机关与知名律师事务所长期合作,邀请精通卫生领域律师作为常驻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重要工作合法性审查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144件次,全程参与各诉讼案件,并在重大执法行为和复议案件中提供咨询。

    (五)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抓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建立多种机制紧密衔接的医疗纠纷综合调处模式。充分发挥医调委等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积极化解医疗纠纷;与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医疗纠纷诉前引导和诉前调解;完善调赔对接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促进调解和理赔规范化,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六)强化内外监督。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通过撤销案件发回重新作出处理、下发复议意见书等措施,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答复率和沟通率均达到100%。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1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与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继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常态化监督,强化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二)加快健全卫生健康法规标准体系。推进传染病防治、献血立法工作,推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修订,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立法预案研究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建立完善本市卫生健康标准化体系,做好年度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及宣贯落实工作。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推动落实2021年政务服务领先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持续优化服务。完善委内放管服工作规范,探索推进放管服工作信息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行政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一支100人左右的首席监督员队伍,发挥发挥首席监督员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制定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级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立综合监管督察制度,健全部门联动多元化卫生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五)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完善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行政相关政策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和纠错作用。修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培训,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及时性。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八五”普法启动会,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坚持主任办公会前学法和理论中心组扩大会学法制度,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医案说法”、法律讲堂,将法律讲堂授课内容纳入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和公务员干部教育课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七)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成立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接诉即办”约谈机制,加强信访和“接诉即办”培训,组织开展“接诉即办”工作成效评估,提高“接诉即办”解决率、满意率。健全重信重访、信访积案包案化解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落实。践行群众路线,推进闭环管理,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小、解决在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