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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1-1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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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

    为积极应对我市农村地区面临的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和输入蔓延风险,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农村地区是我市医疗卫生体系的薄弱环节,设施设备、卫生人力以及农村居民防病治病意识相对不足,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人口倒挂村存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环境复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密构筑农村疫情防控网。

    二、强化农村地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预检分诊和就诊患者登记制度,提高对新冠肺炎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将询问“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8种不典型症状作为诊疗基本程序,加强筛查和报告。

    (二)加强发热和可疑病例管控。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和“吹哨人”作用,对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人员隔离、消毒、防护、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所有机构都应与上级医院发热门诊或急救120建立对口联系,落实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防止发热及可疑症状人员自行多渠道就诊,杜绝传播风险。

    (三)加强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培训。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严格执行入院扫码、健康登记、测量体温、流调溯源、及时消毒及排队一米线、优化就诊流程等管控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培训,如正确穿脱隔离衣、规范洗手和消毒。落实医疗机构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物表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

    (四)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管理。发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优势,向农村居民宣传安全就诊方式,增强农村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就诊能力。同时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向广大农村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农村居民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挡喷嚏及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文明良好的生活方式。

    三、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一)服从指挥、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辖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求,积极调配区域医疗力量,按照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及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等工作。  

    (二)争分夺秒、流调溯源。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三)核酸筛查、快速有序。每个涉农区至少安排1家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的区级医院,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开展核酸采样和检测,根据人群感染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必要时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四)加强管控、隔离观察。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做好密切接触者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做好集中或居家观察人员的健康管理,通过巡回医疗、线上诊疗等方式解决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就医及用药需求。

    (五)整合资源、对口帮扶。整合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发挥区域医联体内龙头医院作用,通过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或驻点工作等方式对乡村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必要时市卫生健康委调集城市医疗资源开展农村地区对口帮扶。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组织领导,配合乡镇政府及社区(村)管理网格和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同时,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统筹协调,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农村地区医疗机构防控工作需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