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推进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公共服务工作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年我处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卫生健康单位、企业等。
三、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1、对2019年度北京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知、使用和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应涵盖全市16区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样本量不少于10000份;对2019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满意度调查。调查应涵盖全市16区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样本量不少于3000份。
2、针对农村居民对村卫生室的认知、使用和满意度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满意度调查。调查应涵盖除朝阳区之外的所有涉农区的100个村卫生室,有效样本量不少于1000份;对2019年乡村医生满意度调查应涵盖除朝阳区之外的所有涉农区的100个村卫生室,有效样本量不少于50份。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调查经历,承担过三年以上基层卫生调查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研究结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2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基层卫生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19年9月12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jice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基层卫生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明细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
联系人:宗保国 李志敬
联系电话:83970796 8397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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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基层卫生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