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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3-0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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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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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职责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安全保卫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行政编制225人,实际225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人员编制数-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14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206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95,799.38万元,比2021年66,255.85万元增加29,543.53万元,增长44.5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5,221.83万元,比2021年60,239.02万元增加24,982.8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30.18万元,比2021年2,832.51万元减少1,302.33万元。其他资金主要是对外医疗援助项目。上年结转结余资金9,047.38万元,比2021年3,184.33万元增加5,863.05万元,为2021年中追加资金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95,799.38万元,比2021年66,255.85万元增加29,543.53万元,增长44.59%。

    基本支出预算9,159.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56%,比2021年9,362.9万元减少203.3万元,下降2.17%。减少原因:因事业机构改革人员减员,基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预算86,639.78万元,比2021年56,892.95万元增加29,746.83万元,增长52.28%。增加原因:部分项目因财政事前评审未纳入2021年初预算,改为年中追加,该部分项目2022纳入年初预算,剔除此因素,两年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持平。预算项目主要为:21004公共卫生支出19,346.98万元;20699科学技术支出9,108.04万元;20508进修及培训支出1,847.85万元,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35,845.56万元等。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一是用于加强疾控技术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不断促进疾控体系建设,推动我市疾控工作可持续发展,提升传染病防控监测干预能力和疫情处置能力。加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培训、评估、政策研究,做好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和学校卫生等工作。完成本市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基层口腔医生开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精神卫生和居民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巩固和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二是用于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对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改善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血液管理等工作,做好统一预约挂号平台运行工作,继续开展重大疫情防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监督执法重点任务和专项执法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权威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充分开发利用纸媒、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多媒体平台,制作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各类信息。认真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化解、转办、督办、分析、统计卫生健康诉求。

    三是用于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实施健康北京行动,聚集重点领域,积极发挥各类责任主体的健康促进作用,推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协同实施健康北京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宣传行动,深入宣传爱国卫生发展历史、20项健康北京行动等工作。

    四是用于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生育政策,推进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完善对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体系。开展普惠托育试点项目,建设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增加普惠托位供给,开展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提高托育服务规范化水平。继续实施“暖心计划”项目,帮助失独家庭抵御风险,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五是用于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健全母婴安全监测、预警、救治、追踪系统,开展高危孕产妇全链条可追溯服务。强化儿童疾病筛查与诊断管理,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六是用于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按照老年人健康特点和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以老年人安宁疗护需求为导向,加强综合医院安宁疗护科建设和安宁疗护中心等机构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安宁疗护机构数量和床位数量,通过公立医疗机构转型,在具备条件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中心建设。

    七是用于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围绕卫生工作,结合卫生科技需求,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成果转化研究,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关键、瓶颈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和培育高层次卫生人才,储备后备力量,为提高首都防病治病水平和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行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八是用于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合格的医药护技人才及高级专家人才的评审选拔工作,完成有关医药护技及医疗管理人员的职称准入和晋升考试与评审。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管理学习交流、实验室生物安全市级师资培训、伦理管理培训。开展住院医师临床能力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机构、大医院与小医院医生的技术水平,为住院医师“同质化”的规范化培训奠定了坚实基础。设立高层次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建设项目,加大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力度,培养国内顶尖、接轨国际的公共卫生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做好医学继续教育管理与培训工作,做好全市医务人员知识更新和应急培训。

    九是用于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落实北京地区卫生健康信息资源整合的具体工作;负责有关卫生健康信息数据统计及分析,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相关研究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网络平台、中心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组织建设及运用维护;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网络运行的技术保障;指导各医疗机构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十是为保障机关和相关单位业务开展必须的工作:

    1.对口支援项目。主要项目包括:北京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项目,支持凉山州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和妇幼能力提升项目。

    2.基层卫生体系建设项目。主要项目包括:基层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常规监测项目。

    3.市级共性项目。按照市级统一要求,根据项目支出方向,相关项目计入市财政统一设定的共性项目。

    4.其他项目。主要项目包括:机动经费,全行业管理经费,保健工作管理,卫生健康财经综合管理,服贸会健康卫生专题公益展和宣传片,北京国际医学论坛综合服,卫生健康委课题研究,国际港澳台交流合作项目,内部审计工作,党群工作经费,离退休管理工作经费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2.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6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25.32万元减少65.32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处境及邀请专家来华均有所减少;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外国专家来华指导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4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因公务需要接待来访人员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4.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59万元,其他3.51万元。比2021年预算24.3万元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重要活动专班用车保障。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77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65.6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8,868.4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3.9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5个,占本年预算项目8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7,654.25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共有车辆13台,共计252.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共计381.95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