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履职需要联合市财政局对《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京卫财务〔2019〕6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京卫财务〔2019〕64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2021-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