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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0-09-03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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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市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本市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市的中央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1.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龄协会,归口管理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内设28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医管处(社会办医服务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综合监督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职业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公众权益保障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北京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信息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下属42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农村改水领导办公室、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宣传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老龄协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344人,实有人数342人;事业编制5120人,实有人数402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97,1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503.41万元,增长23.0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1,26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60.49万元,增长17.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821.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5.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10,081.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39%;经营收入486.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875.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8%。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4,463.39万元,比上年增加81,439.65万元,增长14.73%,其中:基本支出375,488.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18%;项目支出258,553.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421.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0,448.11万元,比上年增加54,487.81万元,增长12.7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888.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47,823.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43%;科学技术支出102,726.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6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7%;卫生健康支出230,478.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47,823.9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812.40万元,减少36.77%。

      其中:

      “普通教育”  2019年度决算13,063.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309.38万元,减少68.43%。主要原因: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当年未支出完毕,结转次年继续执行。

      “职业教育”2019年度决算25,002.2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74.11万元,增加6.2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增加特色专业建设等专项经费。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9,758.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977.13万元,减少9.10%。主要原因: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减培训等一般性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度决算102,726.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29.76万元,增加2.32%。

      其中:

      “应用研究”  2019年度决算85,035.4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11.33万元,增加3.29%。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增加北京市市属医学科研院所公益发展改革试点项目经费。

      “科技条件与服务”  2019年度决算325.1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2.74万元,减少28.99%。主要原因:项目当年未支出完毕,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2019年度决算17,366.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8.83万元,减少1.41%。主要原因:按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费可跨年度使用,部分科研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当年未支出,结转次年继续执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128.4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2万元,减少1.02%。其中:

      “文物”2019年度决算128.4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2万元,减少1.02%。主要原因:市卫生健康委党校文物修缮项目执行完毕后产生的净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3,731.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40万元,减少0.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19年度决算3,731.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3.40万元,减少0.36%。主要原因:年度中有离退休职工去世,离退休经费产生一定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230,478.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983.21万元,增长6.95%。

      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2019年度决算41,560.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843.29万元,减少6.40%。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减此科目下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公立医院”  2019年度决算38,917.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687.25万元,增长54.25%。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中央补助地方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补助经费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经费。

      “公共卫生”  2019年度决算139,193.7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237.38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年中增加急救中心防控能力建设项目、购买999院前急救服务项目、北京急救中心120系统车载系统购置项目等。

      “计划生育事务”  2019年度决算7,450.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21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年中根据工作实际,追加暖心计划经费差额部分。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019年度决算3,028.4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10万元,增长0.2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新入职员工社会保障缴费等基本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019年度决算327.6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19.44万元,减少26.72%。主要原因: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压减此科目下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9,759.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55.3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29.33万元减少173.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35.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0.39万元减少15.34万元。主要原因:压缩整合出国团组和培训天数,提高出访效率,减少出国经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赴台访问交流团组、国台办交流局重点交流项目“北京医疗卫生赴台团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赴几内亚小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赴以色列小组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2个、7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8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4.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61万元减少19.8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接待规模和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陕西省政府来京调研、上海市卫健委与医保局来京调研等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88批次,公务接待96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15.5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54.33万元减少138.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5.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3.78万元减少18.00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2019年购置1辆,车均购置费1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99.8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20.55万元减少120.7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5.7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4.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2.0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47.89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67.36万元,比上年增加321.62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转隶至我委的北京市老龄协会为参公单位,行政单位增加一个,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950.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2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3.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44.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4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47.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491台,28,694.7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0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1,689.3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项目99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0.08%,涉及金额20.48亿元。其中,简易程序评价项目93个,涉及金额15.98亿元;普通程序评价项目6个,涉及金额4.50亿元。普通程序评价项目中无偿献血宣传经费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二、无偿献血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无偿献血宣传先行,献血宣传是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关键所在和先决条件。为做好首都临床医疗足量安全用血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及《血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为做好2019年度首都临床医疗安全、足量用血保障工作,特别是确保高温、高寒季节性缺血及突发事件血液安全、足量、及时供应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各种形式的献血宣传动员活动,普及无偿献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本市不同群体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度与参与度,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经专家综合评价,无偿献血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8.1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创新机制不足。该项目自2006年起立项实施,已经实施多年,但宣传方式及手段创新不足,需要对宣传形式、规划目标及实现路径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分析。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性、有效性不足,需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中未对项目组织结构、人员安排、项目组织方式进行阐述,完整性、有效性不足。

      三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可进一步完善。部分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可衡量;效益指标为定性描述,缺少量化可衡量内容,应进一步增加效益指标的量化描述,此外效益指标未设置知晓率的量化指标值。

      (四)建议

      一是建议改进宣传方式,在项目创新机制方面进行改善。建议结合形势发展要求,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聘请第三方对不同媒体宣传方式取得的宣传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北京地区无偿献血源现状及问题,针对宣传对象、宣传内容、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建议将宣传效果与献血人群响应率进行有效对应,在北京地区献血宣传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创意的投入,利用、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提高北京地区无偿献血的人群数量及献血率。

      二是建议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建议项目单位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中至少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财政的支持程度、人员安排、时间进度安排、项目组织结构、人员配置情况等内容,建议项目单位针对各项工作制定分项方案,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指导性和约束性。

      三是建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议强化项目的绩效管理,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应与年度项目内容相匹配,提高绩效指标科学合理性。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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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