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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6-03-0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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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范围,由2015年的全额事业和行政单位扩大到本级及全部所属预算单位,共计43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0.86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的749.25万元(未扩大单位范围前数据)减少38.39万元,在扩大“三公”经费公开单位范围后,仍比2015年有所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251.4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6.0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整合压缩因公出国团组和支出标准,降低出国费用;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执行援外医疗队任务、中捷医疗卫生合作、医疗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察、卫生行业医疗质量管理交流、京港工作会以及各类临时性医疗救助任务等方面。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8.68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2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440.7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预算数447.85万元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我市关于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和我市公务车辆改革的相关要求,收回统发工资单位部分公务用车,同时压缩其他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10.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7.5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80.17万元,其他5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修和保险费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公开单位数量,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处置用车等差额单位公务用车等纳入公开范围。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