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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变更执业地址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4-04-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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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你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于申请变更医疗执业地址的请示》(院发﹝2023﹞607号)收悉。根据西城区卫生健康委的初审意见和专家审核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1层107-108号、3层301-321号、4层401-428号增加执业地址,该执业地址用于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同时核减西城区阜内大街133号相应执业面积,核减后原执业地址变更为西城区阜内大街133号1-9号楼、12号楼、16-20号楼、21号楼部分、22-37号楼、41-44号楼、45号楼部分、46-47号楼、49-53号楼、57-69号楼。

    二、你院应做好新增执业地点科室和人员配置,同时按照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该执业地点设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你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手续,新增执业地点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