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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2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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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婚前孕前保健是妇幼健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命全周期健康保障的起点,是构建健康幸福家庭的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促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我委决定开展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开展婚前孕前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

    二、评估内容

    (一)服务模式优化

    1.开展一站式服务。有效落实绿芽行动,实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咨询指导、婚姻登记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2.经费保障到位。在区卫生健康委支持下,区财政足额保障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及一站式服务场所设备配置、环境改善等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3.实行绩效倾斜。医疗机构建立向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倾斜的内部分配机制。

    (二)服务内容规范

     1.设施设备规范。服务环境优雅温馨,有婚前孕前保健特色。场所房屋设置合理,符合婚前孕前保健工作规范设置要求及服务流程,做好隐私保护。按照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标准化要求落实服务设施配备。

    2.人员配备规范。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检查医师、护士及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善于沟通的人员参与服务。从事婚前孕前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包括女婚检医师、男婚检医师、主检医师、泌尿外科医师等,具有一定数量的主治医师,主检医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服务制度规范。有服务团队公示制度、家庭健康联系人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疑难病例多学科讨论制度、信息录入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执行到位。

    (三)服务方式便捷

    1.便利预约服务。多渠道开设预约就诊,通过婚姻登记预约界面、北京通APP及健康北京APP等实现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线上预约功能。

     2.时间优化服务。与婚姻登记办理时间同步,开展午间不间断、早晚弹性办、周六不休息延时服务,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下班时间没处办事”难题。

    3.快捷享有服务。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受检对象提供候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服务。24小时内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实现结果分类推送。

    (四)服务提供优质

    1.服务提供精准。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等全方位健康服务。检查操作及病历记录精准。落实一证共享,加强对“绿芽行动荣誉证书”宣传,并提供“婚育健康服务包”、优先建立健康档案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等服务。

    2.咨询指导到位。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服务,根据检查结果、受检对象个人基本情况及婚育需求,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遗传咨询等系统连续服务。对高风险人群加大评估指导和追踪随访力度。

    3.宣传教育深入。坚持宣传教育关口前移,向婚育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以卫生健康纪念日为契机,做好知识宣传,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通过公众号、微博、官网公告等多渠道展示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流程等信息。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解答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常见问题。

    (五)服务效果明显

    1.检查率。辖区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65%,孕前优生目标人群健康检查覆盖率不低于80%。

    2.相关指标。辖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人群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均大于95%。

    3.满意度。服务人群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大于90%。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评估(2021年9月)

    各婚前孕前保健机构对照《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及改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全市开展婚前孕前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

    (二)交流推广(2021年10月开始)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名单,组织开展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学习交流及经验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协助落实经费保障、服务场地等,促进辖区婚前孕前保健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服务效率,使政府惠民举措深入民心。

    (二)各婚前孕前保健机构要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为抓手,深入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对照优质服务单位评估标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及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在妇幼健康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 北京市婚前孕前保健优质服务单位评估标准.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