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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健康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1-13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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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医疗机构,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服务能力,解决群众健康体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提升市民健康体检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做好健康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开展健康体检服务机构信息公示

      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并及时登录“北京体检网”,通过“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备案和更新。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机构健康体检相关情况,通过“北京体检网”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广大市民选择。

      二、优化健康体检服务时间安排

      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根据群众预约体检需求,及时优化调整体检服务时间安排;出现短期内预约体检人数较集中情形的,要采取提前每日开检时间、增开周末专场、合理安排可在下午进行的非空腹体检项目、在各连锁体检点之间进行人员调整等措施,适当延长健康体检服务时间或时段,满足高峰期体检需求。要将体检时间安排通过医疗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APP等方式,提前向社会公示,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提升健康体检服务能力

      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根据体检场地承载上限,努力提升健康体检服务能力。在坚持体检预约制度基础上,丰富体检预约方式;在疫情防控允许范围内,保障团体体检需求的同时,适当增加个人体检预约数量,满足广大市民个人体检需求。对不便使用网络或智能设备预约的老年人等群体,各机构应设立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渠道,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增加健康体检服务工作人员

      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在体检人数增加的情况下,应根据排检计划合理安排工作人员,适当增加医务人员数量,优化岗位人员排班表,确保人员数量满足工作需求,避免出现因检线不足、服务能力不足造成人群拥堵。内设体检部门的医院要积极协调内部资源,加强体检部门超声、放射等易造成堵点的科室人员力量,增加设备保障,提升多检线开检能力。要做好各岗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和医疗安全相关培训,保障体检质量和安全。

      五、加强督促落实和宣传引导

      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升体检服务供给能力,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健康体检服务满意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并报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要做好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督促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督促辖区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强健康体检管理,挖掘服务潜力,满足广大市民健康体检需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