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文水县人民医院有关事件的函》的通知
市中医管理局,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通报文水县人民医院有关事件的函》(国卫办医函〔2019〕6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庆祝第二届“中国医师节”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教育管理,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人文教育,增强医务人服务意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组织和体系,定期修改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落实措施,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培训与检查,确保每个流程、环节的责任人熟悉职责、制度、流程等。要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三、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我委印发《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要强化服务意识,多从患者的角度检视问题,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
四、加强投诉和舆情监测办理工作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和舆情监测办理工作,对医疗投诉和舆情要及时应对,做到接诉即办、一对一回应、耐心解答,妥善解决患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因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等,要第一时间启动应对预案并向有关上级主管单位或部门报告,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