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医疗卫生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2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审核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60号),我委组织专家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申请进行了审。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同意给予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登记备案(机构名单和检验项目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156号,以下简称《目录》)要求认真核查准予开展的检验项目。涉及因《目录》调整等而导致检验项目超出已登记的诊疗科目专业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相关诊疗科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准予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登记手续。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予以登记“允许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四、完成相关诊疗科目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登记后的医疗机构可在备案项目范围内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

    请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将本文转发至辖区有关医疗机构。

     

    附件:准予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26

    附件

    准予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

    名称

    备案检验项目

    1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

    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解脲脲原体脱氧核糖核酸检测、单纯疱疹病毒Ⅱ型(HSV-2)脱氧核糖核酸检测、遗传性耳聋基因(GJB2、SLC26A4、mt DNA)检测、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HLA*B5801基因检测)、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HLA*B1502基因检测)、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ALDH2基因检测)、CYP2C9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CYP2C19基因多态性检测、MTHFR(C677T)基因检测、载脂蛋白E基因分型、CYP2D6*10、CYP2C9*3、ADRB1(1165G>C)、AGTR1(1166A>C)、 ACE(I/D)检测、HLA-B27基因检测

    3

    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

    4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

    5

    北京美联同创医学检验实验室

    遗传性耳聋基因(GJB2、GJB3、SLC26A4、mt DNA)检测、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人类EGFR基因突变检测、MTHFR(C677T)基因检测、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病原体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肺炎支原体抗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耐药突变位点23S rRNA 2063(A:G)和2064(A:G)突变位点检测)、HLA-B27基因检测

    6

    北京康美天鸿医学检验实验室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淋球菌核酸检测、解脲脲原体脱氧核糖核酸检测、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

    7

    北京索真医学检验实验室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