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及《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委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19年度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范围为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产品、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与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
不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通用标准或食品产品标准等已经涵盖的食品、检验方法。
二、相关要求
(一)地方特色食品,一般指在本市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包括本市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传统工艺生产的食品。
(二)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填写《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尽可能完善填写内容,并提供支持性材料。
三、立项建议报送
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电子文件报送。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填写,与支持性材料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bjcdcmsc@bjcdc.org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所填写的《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所。
(三)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报送的立项建议,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通过后列入2019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联系人:李春雨、张婷;联系电话:64407175、83978207;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邮政编码:100013)
附件
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
单位名称: 盖章
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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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或修订 |
□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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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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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食品产品 □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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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单位 基本情况(必填) |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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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起草单位 (如与提出单位相同,则不需填写) |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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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所需时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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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解决的 食品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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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背景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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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 风险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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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设计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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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同类标准和国内 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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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相关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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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基础和条件 /协作单位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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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相关 行业协会协调的 情况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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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预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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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计划 |
(逐一列出经费使用项目及拟支出经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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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不够填写可调整格式或另附页
主要起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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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专 业 |
职 称 |
工作单位 |
项目分工 |
标准化工作经历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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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准化工作经历”应填写其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及审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