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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8-0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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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市老龄协会,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河南、河北等周边省份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导致多地遭受洪涝灾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做好本市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认识今年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工作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各区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防汛抗洪卫生应急责任压实到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心理援助、卫生防疫、健康宣教、物资保障等环节;明确任务分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协调机制,确保人员、技术、物资、交通、通讯等各项措施落实,确保防汛抗洪卫生应急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做好医疗保障,及时救治伤病员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度汛督导检查,确保在汛期基础设施遭受一定程度破坏且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有能力继续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洪水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灾民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抢险队伍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各区要指定防汛定点收治医院,建立绿色通道,预留床位,科学制定伤员救治措施,将危重伤病员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治疗。要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及时开展伤病员救治和巡回医疗等服务,重点强化淹溺伤、浸渍性皮炎等洪涝常见病的治疗和护理。
            三、加强风险评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洪涝灾害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防汛救灾卫生应急措施。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早发现和早报告能力。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水源、群众安置点、垃圾粪便点、被淹场所等环境的消毒、杀虫、灭鼠等措施。

    四、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心理援助工作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广泛深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开展群众性抢险救灾应急演练,提升全社会防汛减灾、人员疏散、灾害防范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科学应对。
    五、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卫生应急值守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卫生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队员、药品器械、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8397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