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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开展应急队伍模块化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2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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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安定医院,市疾控中心、北京急救中心:

    为全面提升我市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成一支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卫生应急专业力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委于2021年启动应急队伍模块化建设项目,组建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卫生应急队伍是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核心力量,是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重要依托。国家和北京市高度重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一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做出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对建立综合性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出要求,《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二条对建立多层级、广覆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救援、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有明确规定。二是从政策层面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效能、推进紧急医学救援建设有序发展、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储备;《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现代化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协同和联合作战能力,加强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储备,配齐配足设施设备和医疗物资,对于不同等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模块化、标准化、机动化、集成化处置,实现快速应对;《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其列入40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2022年以前建设现代化、专业化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三是从建设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要求,经过严格的事前绩效评估,该项目目前已通过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项评审并获得财政支持。

    因此,应急队伍模块化建设项目是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的市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该项目对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和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项目申报单位(具体承建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依据《2021年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我委牵头组建市级综合类医学救援队伍,实现标准化、机动化、集成化,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专业特色及应急救援能力现状,前期已组织市疾控中心、北京急救中心、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地坛医院、天坛医院、积水潭医院、安定医院等8家机构参与项目申报并作为具体承建单位。其中,市疾控中心承担传染病现场处置模块建设;北京急救中心承担院前急救模块建设;朝阳医院承担中毒处置模块建设;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承担核与辐射事件救治模块建设;地坛医院承担传染病救治模块建设;天坛医院承担创伤救治模块建设;积水潭医院承担烧伤救治模块建设;安定医院承担紧急心理救援模块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度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稳步推进实施,努力创造较大社会效益。

    三、严格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

    根据模块化集成的工作思路,该项目由各承建单位分别测算经费需求,我委统一进行项目申报和管理。各单位前期已按照所需物资设备的必要性、价格依据、指标参数等进行了严格论证及补充完善,确保所配置的装备设备为工作急需,预算科学合理,并通过了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资金分配方案见附件1)。由于本项目涉及采购的品种数量巨多、金额巨大,各单位要遵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流程和规定,依法依规购置装备、设备,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所有采购的物资设备,要按照前期申报材料中的参数指标执行,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各单位具体目标见附件2)。项目执行中,各单位要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和具体执行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适时开展相关培训演练,并及时向我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


    附件:1.卫生应急队伍模块化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2.各模块应具备的工作能力目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旭,杨扬;联系电话:83560292,8397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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