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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满意度调查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2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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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本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我委基层卫生满意度调查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协会、企业、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1.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指数调查。对2024年度北京市居民社区医疗服务、基本公卫服务、用药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形成各自独立的调查报告。调查应涵盖全市16区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样本量不少于10000份。对2024年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满意度调查。调查应涵盖全市16区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样本量不少于3000份。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度调查。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满意度调查,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提交相关报告。每半年一次,抽样人数不低于已签约人口的1‰。

    3.村卫生室满意度调查。针对农村居民对村卫生室的认知、使用和满意度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满意度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调查应涵盖除朝阳区之外的所有涉农区的100个村卫生室,有效样本量不少于1000份;对2024年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满意度调查应涵盖除朝阳区之外的所有涉农区至少50个村卫生室,有效样本量不少于50份。

    1. 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四、项目经费

    51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调查经历,承担过三年以上基层卫生调查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研究结果。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1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3月31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jice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基层卫生满意度调查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单位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3)根据项目情况申请人评审当天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讲解述标。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基层卫生健康处王东瑞 联系电话:5553265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附件2.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