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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3-2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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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切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成效及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我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协会、企业、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1.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绩效管理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政策,对16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员、服务项目提供人员开展培训。提交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总结报告。

    2.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申报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申报单位应了基本公共卫生政策,了解基本公共卫生绩效管理政策,了解基本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管理政策。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31日。

    (二)填写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基层卫生健康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见附件,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jice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字样。

    (四)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不超过26.04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瑞

    联系电话:55532650

    2024年基层卫生健康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