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录用工作人员有关程序,确定孔丹同志为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拟录用工作人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
监督电话:010-51923540
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原工作单位
项目管理岗
孔丹
女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应急事物处理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