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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理论研究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1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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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拟开展关于促进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理论研究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

    三、项目任务

    加强分级诊疗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系列改革文件,在逐步构建分级诊疗体系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如何优化基层服务组织形式、如何吸引好医生到基层服务,从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吸引群众到基层就诊的问题。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将诊所发展作为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座城市试点。促进诊所发展能否有力推进分级诊疗,我市如何更好促进诊所发展来推动分级诊疗,对于进一步深化医改,推动分级诊疗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1.梳理分析国际上以诊所为基础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典型案例;

    2.分析北京市分级诊疗和诊所发展现状和挑战;

    3.研究以促进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理论体系和政策框架;

    4.研究提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组织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研究。

    (三)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北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在卫生健康管理及医改政策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研究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和最终成果。

    (六)申请牵头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研究观点或成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附件中《研究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2年5月17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igai@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关于促进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理论研究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项目经费不超过15万元。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3979671

    附件:《关于促进诊所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的政策理论研究项目承办申请书》.doc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