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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承办服务机构遴选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4-2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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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将于2022年8月底在北京举行。根据2022年服贸会总体方案,本届服贸会将继续设置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本次展会将继续采用社会化办展形式,以展带会,以会促展,彰显我国健康卫生事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现面向社会遴选具有丰富国际展会经验的服务机构承办该项工作,请有意承办的机构按照项目服务内容要求,于2022年5月8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PDF扫描版)报送我委。我委将按程序进行遴选。

    纸质版发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马老师收83970656

    电子版发至:guohechu@wjw.beijing.gov.cn

    公示期:2022年4月29日至5月8日

    附件: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健康卫生专题展区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21年9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成功举办了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专题展包含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科技创新等六大版块,包括企业展示、行业论坛等形式。举办签约活动40场,签约金额达9.8亿人民币。展区还同时举办了“智慧医疗卫生服务”公益展,设置互动区、体验区,举办了40余场科普讲座,全方位、多角度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医疗技术创新水平、医药产品创新成果和健康服务发展质量,搭建了面向全球的交流、展示、合作平台。“智慧医疗展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展区”和“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馆”被服贸会执委会评选为优秀展区。

    展览期间,市卫生健康委还举办了“北京国际医学论坛”,包括1场公共卫生高峰论坛和13场专业论坛。公共卫生高峰论坛、全球健康北京论坛、全国智慧康养大会、国际卫生服务与医药创新合作论坛、传统医药文化高峰论坛等活动得到了国内外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官员、国际组织及驻华使馆代表、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学者、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的高度重视,超过100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参与其中,持续不断的传递健康卫生领域新理念、新思路、新趋势,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和共识,推进全球健康事业和产业创新发展,助力人类健康共同体建设。“公共卫生高峰论坛”、“中医药健康产业国际智库高峰会”获得2021年服贸会优秀会议称号。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将于2022年8月底在北京举行。本届服贸会将继续设置“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本次专题展区将通过健康卫生服务、生物医药创新、智慧医疗技术、特色中医康养等系列内容的展示,联通中国与世界,打造健康服务领域国际贸易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人文交流增进、投资合作共进的融合开放平台,彰显我国健康卫生事业对外开放格局。

    (二)展区概况

    1.名称: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

    2.地点:首钢园

    3.时间:2022年8月底—9月初

    4.面积:使用面积约6000-10000㎡,包括500㎡的公益特展区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机构应依法注册,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与美誉度,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记录;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报机构须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相关各项规定,依法经营并维护正常行业竞争秩序,与服贸会主办方签署正式承办协议,并接受市卫生健康委的监督,维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的品牌与形象。

    (三)申报机构应具备场地综合协调能力和展会运营管理能力,并具备丰富的展会筹办经验;具备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国内招展能力,拥有大量卫生健康国际、国内招商招展的资源和渠道。

    (四)申报机构应保证遴选方在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申报机构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本次征集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申报。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申报机构经遴选程序成为承办机构后,须与市卫生健康委签署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次专题展区的各项筹办工作。在展会筹办的不同时间节点,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按时(月、周、天)书面报告筹办各项具体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承办机构须实现服贸会主办方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除不可归责于承办机构的责任外,承办机构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市卫生健康委有权要求承办机构在展会之前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市卫生健康委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承办机构应具备开展该项目的资质、基本办公条件、设备、场所、人员等,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和标准完成专题展各项筹办任务,以及项目汇报、总结评审、审计督查、成果追踪等各项工作。

    (三)根据展会筹办工作需要,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在筹备期间,派遣专人到委内进行具体筹办、对接、协调工作。按照服贸会主办方要求的时间段,派员参加集中办公。

    (四)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办机构如需调整项目内容,应事先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未接到市卫生健康委正式批准以前,项目仍须按原计划执行。

    (五)双方保证对在遴选、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该秘密或未公开的工作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项目内容

    承办单位须按照以下项目内容完成“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各项筹办工作,详细内容将在双方服务协议中另行规定。

    (一)总体工作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项目需求,完成健康卫生专题展的总体策划与设计、现场搭建、运行与管理、展示互动、洽谈签约、观众组织、成果预筹与统计、疫情防控和安保、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服贸会主办方协议中对健康卫生专题展的各项要求和绩效指标完成任务。

    (二)招商招展

    1.严格按照服贸会主办方市场开发方案相关条款开展招商招展工作并按方案获得相应回报。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招展活动,不得以“2022服贸会组展承办单位”名义开展市场开发方案相关条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2.制定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的实际展位价格、优惠条件和其他收费标准等,并向市卫生健康委和服贸会主办方报备。

    3.根据服贸会工作进程和大会主办方要求,按照筹办时间节点,及时通报招商招展进度、展位安排、费用收取等信息。

    4.按规定时间、招商招展方向及承办协议要求完成相应的招商招展工作。

    (三)展会工作

    配合健康卫生专题展内容,制定举办相应国际会议和论坛的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实施。积极配合落实专题展中“公益特展和宣传片”、“北京国际医学论坛”的项目工作。

    (四)展会安全

    负责健康卫生专题展和相关会议论坛的场地搭建、现场管理和撤展等工作,确保全流程无安全事故。保证搭建材料绿色环保,维护安全、便捷。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展览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五)应急预案

    制订展会安全、防疫、网络和舆情等各项预案,重要、敏感情况立即报市卫生健康委并按照应急预案提出解决方案。

    (六)新闻宣传

    负责健康卫生专题展整体新闻宣传内容策划和执行,制订工作方案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实施,注重利用全媒体扩大展览影响力和社会效益。做好展示期间舆情监测工作。

    (七)按照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规定和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完成相关需配合的其它服务工作。

    五、绩效目标

    以服贸会主办方最终确定的绩效目标为准,圆满完成与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的各项内容。承办机构应在2022年服贸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绩效目标并将自评报告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将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六、展会经费及市场开发

    相关市场开发主要项目及标准按照《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市场开发方案》执行。

    七、申报所需材料

    (一)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总体策划方案;

    (二)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招商招展方案;

    (三)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项目服务承办机构申请表(原件);

    (四)关于申请成为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项目服务承办机构的函(原件);

    (五)保密承诺书(原件);

    (六)廉洁承诺书;

    (七)履约保证函;

    (八)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一览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九)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十一)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记录证明文件;

    (十二)依法交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境内机构请提供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屏(查询时间为报名日1个月内)。

    上述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完整。申报机构无论是否取得本次专题展承办单位资格,所提供的材料不再退还。

    八、权利保留

    市卫生健康委在本次遴选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项目实施要求和项目内容进行完善和补充, 以及要求申报机构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二)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若服贸会总体方案或专题方案发生变更,将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通知。

    附件:

    1.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项目服务承办机构申请表

    2.关于申请成为健康卫生服务专题展区项目服务承办机构的函

    3.保密承诺书

    4.廉洁承诺书

    5.履约担保函

    6.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一览表及主要人员简历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