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办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我处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开展院前急救与公共卫生安全宣传。
(一)宣传新修订《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和院前医疗急救“两统一”相关政策。全方面、立体化拍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日常工作,其中包括正确呼叫120、调度指挥、转运抢救、急救学术交流、大型活动保障、社会公众急救培训、礼让救护车等方面,全面开展公益宣教,促进公众全面了解院前医疗急救行业,加大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的尊重、理解、支持。
(二)对《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行宣贯,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宣传。
(三)对《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进行宣贯。宣传解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应急知识。
四、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评审及成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需有卫生应急领域培训、评估或技术指导等工作经历,承担过院前急救、卫生应急相关宣传项目;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6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11月23日14时前将《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yingjiban@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1年应急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宣传15.3万元,《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宣传15.3万元,《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15.3万元。合计45.9万元。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83970780
附件:《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