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1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我处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

    三、项目内容

    (一)北京市托育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等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北京市托育服务领域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约谈警示、异议修复、监督管理等内容,为建立北京市托育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提供支持。

    项目经费:21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二)隔代照护政策支持项目

    结合3岁以下婴幼儿隔代照护基本现状和问题挑战,借鉴国内外经验做法,根据北京市实际,提出北京市隔代照护的政策支持建议,为北京市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提供依据。

    项目经费:8.23814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三)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推进项目。

    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提高我市优生优育水平,提倡母乳喂养,宣传北京市母婴设施建设情况,方便群众就近方便使用母婴设施,以17区为重点,为每区制作一个宣传短视频。

    项目经费:1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四)婴幼儿家庭照护宣传项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把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三孩生育支持配套措施以一图读懂和长图文及短视频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以期引导群众明确这些措施,积极按政策生育,以提升我市生育水平,改善人口结构,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施提供坚强的人力和人才保障。

    项目经费:22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五)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指导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三定职责,指导家庭在尊重儿童生存、发展和受保护权利的前提下,本着积极的养育态度,秉持科学和养育理念,运用丰富的养育知识、采取适宜婴幼儿生理、心理需求的手段和方法,在最大程度上发掘婴幼儿潜能及优势,为儿童高质量的成长提供最大的可能性。

    项目经费:30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经历,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申报需要,精心组建工作团队(需提供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简历),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人口家庭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10月24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rkjt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人口家庭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人口家庭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每个项目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3970808  


    附件:《人口家庭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