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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临床重点专科审核验收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24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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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2019〕161号),我委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协助开展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审核、验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

    三、项目任务

    (一)协助完成2018年度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二)协助完成2020年度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年度审核工作。

    (三)协助完成2021年度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申报项目评估工作。

    (四)对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开展调查,提出“十四五”期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议重点支持领域。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组织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研究。

    (三)申请牵头人在卫生健康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研究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和最终成果。

    (六)申请牵头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研究观点或成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附件中《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审核验收项目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盖章的《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yizhengyiguan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审核验收项目申请书”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北京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项目经费不超过31.82万元。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83970669

           附件: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审核验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