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2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根据我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精神卫生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为更好地宣传和推广精神卫生健康知识、预防自杀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抑郁、焦虑等各类精神障碍症状的认识,了解精神疾病是可防可治的和自杀是可以预防的,了解如何对有心理危机者进行自救和援助,策划开展世界预防自杀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促进心理卫生人才梯队建设,预防职业枯竭及过劳,稳定热线咨询员队伍,为使来电者对热线服务的满意度提高、减少来电者自杀事件的发生,组织开展提高自杀热线工作效能系列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资质;

    2.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经历,承担过相关领域宣传和管理工作;

    3.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4.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8月4日17:00前将《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jiko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1年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自杀日宣传+自杀热线管理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总经费共20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秋月;联系电话:83970620

    附件:《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