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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08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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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年精神卫生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我市拟开展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工作,了解北京地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和基本特征,掌握人群心理健康的本底资料,分析北京地区影响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各种因素,评价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政策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效果,提出心理健康素养干预与促进的优先方向,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提供科学依据。

    申请单位在项目实施前,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调查方案和技术路线,明确有统计学意义的调查样本量,样本量符合我市专业机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组建项目团队,提供符合要求的人才和技术专家(需提供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简历),组建专家团队(附专家团队名单)为该项目评价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进行文献研究、设计调研调查工具并组织实施、统计汇总后续数据,提供专业软件和方法学分析,提交相关报告,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支持。

    四、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单位资质;

    2.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经历,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申报需要,精心组建工作团队(需提供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简历),组建专家团队(附专家团队名单),为该项目评价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3.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4.项目主持者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研究观点或成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1年4月14日17:00前将《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jiko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1年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心理健康素养调查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总经费共75万元,包括与项目任务有关的项目组织、实施、数据收集统计分析、管理及总结报告撰写等相关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雪玉;联系电话:83970620

    附件:《2021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doc